一、难点解析
(一)暂准(时)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是向海关备案担保——进出境报关——海关监管放行后继续监管——复出进境报关——核销结案。
(二)暂准(时)进出口货物应在6个月内复出境或进境,并且在此期间可凭担保免税;因特殊情况可以向海关申请延长6个月(集装箱为3个月),仍可享受免税。如再申请延长应申请海关总署批准,否则应办理正式进口手续。
(三)属于ATA单证册进口的展览品的暂准期限在国际上有效期为一年,但在我国海关暂准期限为6个月,因特殊情况可向海关申请延长。
参考资料:
1、《海关法》;
2、《ATA公约》;
3、《货物暂准进口公约》;
4、《展览会和交易会公约》;
5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口展览品管理办法;
6 《1972年集装箱关务公约》